16.7.09

我在「這裡」

我在這裡、在那裏、在每個意念所到之處並且在意念凝結處定居。我無所不在,卻又如此容易蒸發,我是在自己思想裏逐水草而居的遊牧者,那裏有水,我即得餵養以賦形。

我從來是個在女生面前便顯矯揉造作而在男生面前卻能落落大方的女生。這裏面勢必隱含著與母親相處的複雜記憶與缺乏與父親相處的空白經驗的複雜重合關係,這個關係組合了日後自己面對不同性別體自然產生某種習慣性的行為舉止與心理反應。當然也不能否認與弟弟的相處也是部份男性相處經驗。

因此,要在這種錯綜怪異的心理經驗中描繪愛情的樣貌似乎也顯得鬼怪。簡言之,如何描繪所欲、可欲之物之形貌。愛情這東西除了機緣性與可發展性兩者的現象歸納外,它還是什麼,真以為有何有價之物做為其運轉核心而過於神聖化的話,我們便不可免的會神聖化了與我們創造愛情的對象。然而話說回來,如果其中沒什麼類似因果必然性之類的東西的話,我們和情人、伴侣又是以某種不知名的什麼在維繫著,這裡可給出的答案有千百種,然而就像英國經驗主義哲學家休姆所說,在經驗範圍內,他觀察不到兩個互相碰撞物體的運動之間有分別叫原因、結果的東西,說穿了因果的解釋只是習慣的連結。愛人的共存難道不也是習慣的連結?

一開始,我們在彼此內在為彼此建構的幻影中跌入泥沼,一開始這泥沼溫暖氣息讓你來不及或無感於窒息的不快,漸漸地有人滅頂、有人拖延沈沒速度、但也有人被另一雙即時伸出的手所拯救。

這是什麼,狼狽猥瑣的愛情事實。它和我們的三餐一樣平淡、和我們的排出物一樣難聞,那些裝飾的歡笑、熱情只是一年拿出來擺放一次的聖誕樹,我們來裝飾聖誕樹吧,聖誕節前的欣喜是一種對平淡的反動所引起的騷動,我們來談戀愛吧,因為對朋友之淡如水的反動,以及得到一個性愛活動許可聲明,因此,美其名為愛情。裏面空空如也。

然而裏面有一個東西是確定的,欲望的動線。我想要你的欲望有時混雜著我想成為你的欲望,因此,你其實不是我真正的欲望對象,而是我自己是自己所欲之物,而在自己尚未成為這個可欲之物之前,你就成了我欲望的暫代物。在此同時,為了把你固定在我欲望的暫代物的範圍內,我必須先把自己形塑為你所欲之物,好吸住你,作為我欲望的投射實體。因此我來到你面前,做為你所欲的形貌來到你面前,甚至更像某個什麼犒賞物的擺放於你面前。

在欲望一來一往的變形扭曲過程中,我們都迷失了。我們在編號為愛情的迷宮裏失散的走著,卻以為我們仍是一起的,以愛之名。以愛之名,我們瘋狂、吶喊、呻吟、哭泣、背叛、忠貞、 抱怨、歡笑、感動、懷疑...,愛有罪,被關進監牢許久,人們散佈愛還在社會裏的謊言,大聲呼喊「以愛之名」。愛為什麼有罪?愛犯了罪,犯了佔有欲的罪,因此把一切形象化、物質化,最嚴重的是它因為被愛對象的自由而動了怒。這是佔有欲,是上帝,以愛之名,的第一盅罪,然而他不承認自己犯了罪卻推給了人,上帝對人說「都是你不好,你不忠於我。」你的不忠將是你的原罪,你必受苦,以償還我被背叛的怒意。人苦笑道,「是你給了我自由意志,卻又不准我使用,這愛,是個天大的謊言。」人默默地耕地,生育一代又一代的原罪人,無有終始,這一切都是一場演出,演出人的受苦,以撫慰被亞當夏娃被叛的上帝。

然而人有時更常歡笑,這對被被叛者看來顯然愈是刺眼。因此,它來到人間,散佈愛,對人們說著「我愛你」,給這個愛價值,給那些讓我們歡笑的蔑視,它要人回到它的獨佔欲之下,「不要在別處歡笑,不要在我所不在的地方笑聲迴蕩」它喃喃地說著。

尼采也許正是那個指出國王沒穿衣服的小孩,上帝巳死,是他最無邪的童言童語,穿透愛所編織如迷霧般的話語,耐心地看著那個隱身於愛內的鬼臉。如果背叛是人犯的罪,那麼上帝絕對是共犯,而第三者又是什麼?那個被認為是引誘、是魔鬼的第三者只是自由意志的現實化境罷了。從來,就只有上帝與人在玩著這個愛情遊戲。

人早就死了,難道不是嗎?傅柯狡詰地說道,在尼采宣稱上帝巳死的同時,這個依於無限上帝的有限的人不也無法獨存,神之死是在人之死中完成。(截取自林志明的翻譯)
上帝死了,人不必再繼續搬演苦難劇本,那個受苦的人也死了。或是說,當人走出自己的負罪感,發現自己並無須為自己的自由意志受罪時,那個需要安慰的上帝也就被解消了。人說:「一旦你給了我自由意志,我就不可能是你的玩物,你的悲傷不是用我的淚水來償還,兩者並非等價互換之物,反之,我們只能在自由的光照下融合並體驗狂喜。你知道的,我的受苦從來就無法帶給你輕盈,只是讓你繼續沈滯罷了。」第一次,人如此成熟地對上帝說話,結束了兩者糾結幾世紀的矛盾情節。

我在欲望成形之處,而不在欲望消彌之地。我懷抱著混亂不堪的欲望進入書寫,結果沒有人出來,也沒有人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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