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09

回到書寫本身(下)

所以,再回到村上談寫小說的主題上來,「我們在寫小說的時候,也就是在用文章把故事塑造起來時,無論如何都必須把人性中根本存在的毒素挖出表面來。作家多少必須向這毒素正面挑戰,明明知道危險卻必須俐落地處理,沒有這種毒素的介入,是無法進行真正意義的創造行為的。

「不過我想,如果希望以寫小說為職業的話,我們不得不建立自己足以對抗那樣危險的(有時甚至是致命的)體內毒素的免疫系統。這樣一來,我們才可能正確而有效地處理更強的毒素,也就是說,才能創造出更強有力的故事。而為了製造出自己的免疫系統,並長期維持下去,需要有一點也不馬虎的能量,必須從什麼方求取這能量。那麼除了我們自己的基礎體力之外,還有別的地方可以找到這能量嗎?」

這點我算是贊同的,那就像覺察力,在生病和疲累時,覺察力容易被障蔽,覺察力其實還是在,然而病的痛和累的睡意會把它削弱。這時最好去睡一覺。

我們無須埋怨身體的限制,這本就是一場遊戲,遊戲是在這個有限的身體裏盡情發揮。人生重點不是達成多大成就,成就不該來化約這整場遊戲,人生是發現到底有多好玩。就像我們打了一場球賽,難道我們會因為輸了球賽就否定玩球的遊戲?就可以否定我們仍想玩球的心情?這種情節在許多日本球類或運動漫畫都曾出現,總是會有厲害角色,因為受傷或某種意外而封閉了自己喜歡打球的心情,然後就要有另一個或一些球伴陪他打開那鎖上的心門,這就是一種力量的勾引,幫助彼此朝自己內在走去。

所以,我常想那些心理醫生的工作其實和這裡說的寫小說,是很相近的,而那些做「學術」、做研究的學者也是,還有那些醫生、護士、老師、消防隊員、警察、職員等等等各種工作,各種活動,其實都是一樣的。我們每一個人都在一個可以與人產生力量勾引的位置上,這種勾引形式不拘,可以是話語、文字、表情、聲音、動作等,每一個人都有能力認出那股內在力量,一種也許被稱為愛或勇氣的力量,幸運的是,我們毋需任何專業就可以認出它並感受它。

因此,我又再次意識到自己內在重建工作的重要性,雖然一開始,它只是為了走出自己的論文困境,接著我以為是要走出與家人關係的困境,後來的後來,我發現沒有什麼困境要走出,而是要完全地活著一開始是「時時勤撫拭,勿使惹塵埃。」後來是「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然而,完全地活著其實還有點累(也許現在還不習慣),所以遊戲的挑戰就來了,當你在滿心歡喜活動著的時候,卻在身體限制下,不得不去睡、去吃,暫停活動,你要如何反應?當然我們可以對抗身體需求,然而就像前面的例子,我在圖書館,開始對講話的人惱火,因為我正在對抗自己內在的需求。如果,就這樣跌入對某對象惱火的情緒裏去,事情就沒完沒了,並在內心裏具形出一個討厭的對象。那我就輸了這個完全活著的人生遊戲,重來。

這裡再繼續對比村上的寫小說經驗,「對我來說,寫小說是向險峻的山挑戰,掙扎攀上岩壁,經過長久激烈的格鬥之後,才到達山頂的作業。看看是勝過自己還是敗給自己,後果只有這二者之一。」

「不用說,人遲早是要輸的。隨著時間的經過,肉體不管願意與否終歸會消失。」

雖然人終要消失,但以這樣精神活著的人並沒有輸,反之,他她贏了這場完全活著的人生遊戲,肉體消失是遊戲規則,不算在失敗裏。這點可以從這些人留下的隻字片語或傳奇或各種或許是作品或工藝物件中所透顯的力量可以證明,那力量的痕跡依舊仍勾引我們這些活著的人,引領我們走向自己。

寫到這裡,我終於清楚為何要寫這一篇文。為了重新梳理那隱約要騷動起來的狂喜,為了辨識狂喜的失衡,再度啟動覺察力,不能因為自己所做的事是「對」、「好」就任自己在裏面陶醉到失衡,醉,可以,但是要能醉到剛好打得出醉拳的程度,而不是軟掉、狂吐。

另一方面,我不斷思考為何要寫這麼長的文放在部落格上。這裡要分成兩點來說,一是文章長度問題,當一個人真心誠意的寫一個東西時,那是一個全身力量展現在其所書寫上的時刻。

「寫長篇小說的作業,我認為根本就是肉體勞動。」村上如是說。

「世間很多人只從外表看,似乎就認為作家的工作是靜態知性的書房工作。只要能夠拿得起咖啡杯程度的力氣,就能寫小說了。但如果實際做做看,應該就立刻會知道寫小說並不是那樣的工作。坐在書桌前面,精神集中在雷射光的一點之上,從虛無的地平線上升起想像力,生出故事,一一選出正確的用語,所有的流勢全部保持在該有的位置上﹣這樣的作業,比一般所想像的需要更大的能量,且必須長期持續。身體雖然沒有實際移動,但那剝削著骨肉般的勞動卻在體內不斷地動態進行。當然想事情的是頭腦,但小說家卻穿上「故事」這樣的裝備以全身在思考著,這種作業對作家來說,要求使出渾身解數的肉體能力﹣﹣往往到殘酷役使的地步。」

引言打到這,想到友台的「關於恐懼」一文。那種同樣提到自己似乎做為某種中介的被逼迫狀態。

是了,這就是書寫,沒有任何餘裕的存在狀態。

然而同樣地,我要說,對於閱讀者而言,也在文本裏體驗著臨在書寫者身上的殘酷。那是對文章長度的耐性、那是對內容理解的愉悅。一個輕率地來到文本前的讀者,是會充滿抱怨的。「這寫得什麼東西?」「幹嘛寫那麼長?」「到底要講什麼?怎麼不快講?」「看完了卻什麼都沒得到?」

有時,我即是這樣輕率地來到一個哲學文本前。我沒有足夠的力量回應哲學家思考且書寫時的力度,我只想輕輕地執起一杯咖啡,優雅地享受某種關於智慧的知識,我希望可以不要流汗、不要氣喘噓噓地就可以吃上一餐飯,我希望可以不要有所爭扎、不要在迂迴中痛苦就可以享受別人體驗出的「真理」。然後,我的輕率叫我吃了一個大大的閉門羹。

文本的力量就這樣砸過來,砸在我虛弱無力、敷衍做作的姿態上,頓時,我的故作姿態全散了關節,碎落到處。

直到我重新誠實的面對自己,謙遜地來到文本前,那力量自然開展並捲起我的內在力量,然後,我才看到文本在述說的話語。或許那也是一種「聽勁」,在自己鬆開凝滯處後,才能感受對方力量的來處,否則只是在和自己產生的力在鬼打架。

所以,關於長度問題,我會任其發展,不是表示不考慮讀者(我以前最討厭文章很長的部落格,看了很累,這下可好,自己也這麼搞。),而是它事關讀者參與作者書寫體驗的問題。

另一個問題,為什麼在部落格?明知道這不是適合這樣玩的形式。這又分兩個部分:一個是考慮到資源分享、自由、免費的問題;二是,這是個適合實驗的地方。在第一點上,我真誠的在這裡寫東西,如果有人從中看到什麼可以為之所用的,我會非常開心,就像很多部落客在做的一樣,而我自己也從中受益良多。這在2002《科技醫療與社會》工作坊中,有一場賴曉黎(台大社會系)老師關於〈在地網路禮物文化〉的演講。其中談到在網路世界裏生成的一種交換禮物的文化,不知為何竟想到這,總之,覺得有東西和人交換是一件蠻美好的事,有時還可以看到彼此的笑顔或聊起彼此的經驗等等,真的很美。

第二,也許這是個學術部落格的實驗,改造學術語言風格,學術交流形式等。因為現在我是處於過渡階段,這個過渡階段是個風險、是個賭注,或許拿個博士學位,證明自己的話,或許拿不到博士學位,證明自己的話實驗失敗。過渡階段還包含了對某種社會身份崇拜的取消,現在的我什麼都不是,因此,對讀者而言,這是比較容易進入力量勾引狀態,也就是說,他覺得有道理、同感,那他會有些什麼在自身內發生,如果沒有,那他也不會因為這是個重要思想家或文學家或藝術家等的發言而懷著敬畏的不解。他大可關閉此視窗,看別的有趣的東西。太好了,這就是傅柯嚮往的不用署名的書寫,讓文字直接在讀者體內蠢動。

最後,讓我們一起預約未來吧。Tout simplement, on verra!

2 則留言:

Anna Chen 提到...

文章的長度是個有趣的問題。巴特有一次寫著:想想看,一位只用二千字寫作的作家……他好像在說拉辛,但是話沒說到底。每次我又開始寫出超過二千字,連自己都打到快斷氣的文章時;就會想起他這句沒頭沒尾的話;然後,就很想大笑。不曉得,會不會有一天,我們的寫作也臻致某種煉金術作業……倒也不是說惜字如金,那可能像流暢而舞動自如的華爾滋:行於所當行,止於所當止;卻又神妙的不多不少,恰好二千字。或者,像「海賊王」裡的蒙其‧D‧魯夫;他每次要出招之前都會大喊:「伸縮自如的@#$%*......」嗯,伸縮自如的寫作;假設我們這個時代的硬體資源和內在需求,就是適合策動某種重新「注疏」的運動;那麼,廣長與細密的文章就十分應景了(包括那種切分小點,偽裝成短文卻又有厚度的書):我們的古代經典,其作者的寫字熱情,如果願意加碼三倍或十倍,我們也不用看得既辛苦又經常一頭霧水了。

追索文字是一種愉快的歷險;如妳說的,謙遜的走到文本前,感受它的力量並參與它;或者,「不用署名的書寫,讓文字直接在讀者體內蠢動」。有時候我會這麼想:拋棄有名字的主體、拋棄身份的寫作和閱讀,才能談得上真正的「進入創造」;不論是讀還是寫,都會因此而不斷遇見新的能量,受其引誘,而令人讀讀寫寫、欲罷不能。看表演還是參加自在的聚會,偶爾會希望它慢些散場;文章,就某種情況而言,還是長一點的好。

話說,這幾篇讀下來,覺得妳關注的主題也就愈來愈明顯了:主體的動態存在歷程、以及存在與力量的辯證關係;而這些可以在寫作的領域內,用體驗或隱喻表達;也能用正規學術要求的那樣,嚴密的論證出成果來。寫作和學術果然就是一張紙的二面啊(所以,文章還是長一點的好;原本讀不懂也會因為長度而漸漸被「感化」。ㄎㄎ~)

artemis 提到...

關於長度,記得在彭老師開的柏拉圖課上,他要求我們的報告不要超過一頁A4紙,事實上,這是一件難事,要如何在一頁紙內言之有物,那表示句句都有其精到之處,是要在濃密的思想長索的過程中才能精煉出來。

一般我們寫東西會有種字數的迷思,覺得數大就是美,然而嚴加考查後,會發現自己不斷在同語反覆,或說些華而不實的句子,為了賣弄聰明。一旦養成了這樣的書寫習慣,就會發現把文章寫短真的很難。

然,另方面,我在這裡是有意識的在寫長。寫長,是為了反覆讓一個無法被固定的對象能透過很多不同表達方式被呈顯出來,說穿了,這些表達都只是指月之指罷了。為了讓「看」不要停滯在「指」上,有必要反反覆覆、用各種方式來回地說,用學術的方式也好、用口語的方式也好、用感性的方式也好,都是為了不讓「看」只停在「指」上。

而其實這也是一種經驗,一種和家人聊天而發展出來的白話表達經驗,為了讓家人明白,讓她們能輕鬆地,不用讀哲學、不用讀大部頭書也能透過生活經驗的舉例明白我想表達的。而這部分是我最在意的。我們都是可溝通的,只是在於用什麼方式,甲方式不行就用乙方式,乙方式不行就用丙方式,何必局限在一種方式上,我們的思想是如此自由與彈性,何必用某種「真理」形式框限它?

所以,我知道這裡的「長」並沒有賣弄什麼的意味在,和自己以前想展現某種學識的寫作是不同的。所以,我可以勇敢的「長」下去。

其實讀一篇誠懇的「長」文和一首「精」簡的短詩,所耗費的時間是相同的。

長文是慢慢看,順著寫者的思緒一起耙梳某個想法、概念,然後一起到達結論。讀者不必花時間另外思考,只要跟著寫者,而一有不同意見也可以很容易的回到某句話,並從那裏一一駁斥寫者的思路或推論。

短文或詩句,雖是一下讀完,但讀者要花時間去沈澱、去沈思,這裏讀者要花的工夫就比較大,但相對地,獲得的欣喜之情也會較多。

所以,上次上文學課時,老師最後提了卡夫卡的句子,他說「要沈思卡夫卡這句話,很美」他用Méditer這個字,思索、思考、沉思。

妳說的沒錯,「原本讀不懂也會因為長度而漸漸被「感化」」。

但,這是不是一種催眠與洗腦呢?哈

感覺我媽好像又跳出來點頭了,是的,我就是這樣被我女兒給洗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