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的早晨,微雨的早晨,渴望一杯咖啡館裏咖啡的早晨。
下樓,輕快的下樓,就要哼起歌來的輕快,雨仍滴答下著。
然而一陣錯愕襲來,懷疑自己尚在夢遊的寤寐間。
腳踏車呢?忘了騎回來嗎?鎖在城市的哪個角落嗎?
是我的夢在我現實裏亦是我的現實闖進了他人的夢?
上樓,分不清現實與夢,回到床上,把自己叫醒。
醒來,彷彿做了一場夢。夢到腳踏車不見了。
誰?愚人節?不是夢?
留言在房東手機裏,走路出門,不知該生誰的氣,只好走路
勞動身體。
單車不會回來了。然而身體還習慣用單車的距離計算今天的旅程。
被迫重新習慣的新習慣壓著肉體。
還來不及對偷兒產生怨懟。
晚間房東電話裏提出報警的建議,隔日,小小警局有五六人等候,
報案的心情有點慶典似的新鮮,第一次在國外報案。
簡單的資料謄打,一種紀錄,一份檔案,建了檔彷彿事情告終,
如昨日黃花。
仍有隱隱的怒意不知該往哪擺,
一疊文件宣判了單車的死刑,
如死亡證明書般的確切。
這就是群體生活的不美好的一面。
被驚動、打擾、委曲、憤怒、自責。
想像自己擁有死亡筆記本。
偷兒拿走了單車,只是拿走一台單車,而我卻被奪走了部分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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