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不自主的會看看樂生的相關部落格,會思考這件事的意義是什麼,會看看有些什麼人回應了一些什麼話,會在老師上課的課堂上思考樂生的問題(因為他正是研究傅柯的專家,而最近他剛出一本新書 La vie ordinaire La vie précarité 日常生活與不穩定生活)這些點點滴滴都讓自己跟著這個議題不斷成長。今天在 人行道 的部落格聽一些版主為樂生議題製作的廣播。
在“讓樂生人權決定我們總統”的部落格裏看到網友的回應,他說社會運動在我們社會巳經很久了,人民巳經厭倦這樣的抗爭了。為什麼抗爭運動都沒有進步呢?
沒錯,我們的社會的確巳經漸漸熟悉所謂的「抗爭」,甚至巳厭倦,對很多事人們也許不再願意去了解,只會認為抗爭,不外是為了錢,或被政黨利用云云。
這裏我想提出兩點想法:第一,不是我們的社會運動沒有進步,而是我們政府對抗爭的處理模式沒有進步。我們在號稱施行民主巳達二十年的地方,仍而一有遊行或人民集體表達想法陳情時,相關單位只會請出「公權力」,試想所謂的「鎮壓」模式為何仍會出現,估不論其他社會運動,現在的社會運動通常都有社會認可的「理性」聲音,即相關專家學者的意見,政府對抗爭民眾的態度卻仍視之為暴民或為害社會秩序的滋事份子,而不願在第一時間與民眾誠懇溝通,非要拖很長的時間,等待事件引起的效應強弱再決定如何出面回應,因此也造成社會大眾對抗爭運動的反感,覺得又來了,又再吵了,但是為什麼不是把責任指向蹣珊的政府?而是抗爭的民眾呢?
試想,在我們現今所謂的民主機制裏頭,一但人民有意願要表達,除了走到街頭讓大家讓政府注意到外,還有什麼有效方法呢?你說有法律程序?政府自己都在玩弄程序不遵重程序了,我們如何敢真的相信程序正義呢?
第二,真的要談人權,誇耀我們是個民主國家,那麼為何要對人民用強制驅離的手段呢?你說,因為民眾會丟東西或有暴力行為,但是一看到週遭都是裝備週全的警察守候著,抗爭民眾能不找點可以衝破防衛線的方法好把理念陳情給相關單位嗎?當政府用「武裝」(這詞可能太誇張一點)防衛自己人民時,試問這是一個有誠意的溝通管道嗎?如果政府不先把陳情民眾預設為滋事份子或暴民,陳情民眾會成為暴民嗎?
台灣改革開放巳久,人民的請願模式也逐漸不同,政府是否也可以改變對應措施?這樣才真的是符合社會大眾的利益,而不是冠冕堂皇的以妨害治安妨害公共秩序等口號來壓制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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