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3.09

小眾即邪?(下)

﹣﹣續上文﹣﹣

雖說事情收尾的不漂亮,但那段時間我的確很認真的思考「信」這回事,相信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看不見的東西能不能信?看不見的東西很多,不只是上帝,有些我們也信,至少是存而不論的態度。愛,也有很多人信。問題好像不是信不信的問題,問題是「信」與「不信」會帶來不同反應,就是這個「反應」、這個行為被許多信與不信的人表現出來,讓我害怕自己是否也會掉入那樣的反應與行為裏。信上帝沒有什麼壞處,如果祂真的不存在,我也沒損失什麼,但是如果祂在,我就賺到了。我怕的是那種,在團體裏成為某種團體一員的感覺。那種關於「認同」、「自我定位」的東西。那種一不小心就成為集體盲目甚或集體狂熱的東西。這種東西是哲學家最怕的東西,但是哲學家不怕「相信」一些什麼,只要他釐清自己的態度是什麼,他就不怕相信。就像他一直做哲學,這也是一種相信,相信他始終在不相信或不斷反覆證明他的相信。所以,有個哲學家說:「信上帝最好的方式,就是一直懷疑它。」那表示你把它當成一種存在在對待了,不管你要說祂存在或不存在,你總是關心祂(tu se soucies de lui. 不知為何很想用法文講這句話),而祂因為你不懈的懷疑成了你心頭真正的牽掛。試想,如果一個你不在乎的人、事,你會牽掛嗎?所以,即使做為一個號稱無神論的哲學家,上帝問題仍常縈擾他,那無關信仰與至福問題,而是和生命本身有關的基本問題。上帝存不存在?在你尚未否認或肯認之際,不管你願不願意,你巳涉入與上帝的關係中。關係可以發展成牽掛,像狐狸與小王子;亦可發展成失望的恨意。

然而,重點是,一旦要開始問一個問題,最好問到底,否則就不要問。問到一半的問題,比不問還糟糕。我這才瞭解,在我開始書寫之前,還曾和我的中國朋友埋怨的說著自己想回鄉種田(哪有田給我種?)這種賭氣話,她平心靜氣的跟我說,「你要這樣或那樣都可以,可是不管你要怎樣,都得要態度一致。」也就是說,不要在這裡遇到困難就想逃到那裡,到時在那遇到困難,你是不是又要逃回來?也是從那時開始,我隱隱意識到自己的抱怨是不是其實是一種趨樂避苦的反應,而自己口口聲聲的喜歡哲學,只是一種虛偽。

H離開後,我重回一個人的生活。曾經我無法想像重回一個人的生活會是什麼樣的光景。不是討厭或喜歡的問題,只是無法想像。一個人,真的不太一樣。

於是我開始渴望與人交談。沒有朋友的宿舍生活,宛如囚牢。

意外地,又有人來傳教。可能是找信箱上看來像中文名字的房間來的。我仍以一貫功課太忙沒時間關注其他事情婉拒她們的熱情。後來,弗蘿娜(Florine)又來敲門,我們在門口聊了一陣,聊的很開心,我乾脆請她進來坐。然後我們繼續聊了好一會。不是聊聖經,而是聊生活,聊她的中文學習,說她們剛上到台灣的地理之類的。後來,她打電話問我何時有空可以再見面聊。後來,我們會在每次見面後約下次見面時間。後來,她會帶朋友來。後來,我會先泡茶、偶爾會有蛋糕。我們總是先聊學習近況等,然後才開始從一些簡單問題出發來查聖經怎麼說。

她們是隸屬於耶和華見證人的團體。又是另一個被視為「邪教」的團體。我記得一個曾來家裡住的德國朋友眼中的不屑眼神。她是新教徒,她也對天主教感到不屑,但她還是去天主教的耶誕彌薩。

於是,我和弗蘿娜的討論是從很多問題開始的,我用了很多哲學家的想法向她提問。包括我自己的體會與問題。對我而言,我們的關係之所以能維持到現在,主要是兩個理由,一是我的生活產生了變化,這讓自己的態度有些轉變。二是她和她朋友的「開放」態度。這個開放指的是她們對我各種亂七八糟問題的包容度,(例如今天我問上帝喜不喜歡女人?他是不是不喜歡女人啊?要不然他為什麼先造男人?)而當我把聖經裏某些話用老子或哲學思想重詮釋時,她們也會耐心聽完,如果有道理,她們會認同,如果有不一樣的她們會指出來,並找聖經的解釋。這個開放也包括耐心,說實話,聽外國人講法文其實是很累的,再加上這個人又盡其所能的用哲學邏輯來表達時,就更累人了。而弗蘿娜,天!不過是大二學生。還好她們高中上過一年哲學課。

所以,開放的態度才是真正觸碰人心的東西。不是因為她們很能講、很有道理、很有神力,才讓我們一直能維持這樣的碰面。反而是她們不作為,只是適時表達她們的想法,也讓我表達我的想法,才讓我們的關係維持下來。這讓我想到,我的中國朋友和我之間的友誼也是這樣建立起來的。那種可以自由思考、自由表達的感覺真的很美妙,雖然我有時會傳教(哲學)血液冒沖過於激動,但她還是包容了我的激動。漸漸地,我發現,人們需要的不是意見相同或立場一致,而是一種開放的自由感,一種可以講、可以聽各種亂七八糟東西的態度和空間。因為「立場一致」或「意見相同」是沒有意義的,我們的想法變來變去,今天我和你立場一致,明天我就和別人立場一致了。每個人都有他所正在經歷的時刻與事件,這些對他造成影響的東西所產生出來的想法與行為都應該被包容,因為這是在某種時空交織出的產物,這不是他這個人本身,或他的一切,包容是為了給他改變的空間,給他變化的自由,包容不是縱容,包容蘊藏著理解,縱容則是無知

今天,我把最近在做的書寫工作和一些變化的體驗跟弗蘿娜講。她問我,「那妳還繼續寫論文嗎?」我說,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自己會變成什麼。因此,我必需持續地寫、持續地記錄,這樣日後的我就可以輕易回憶起現在的我曾經在想什麼。我說,我不知道,但不是消極意義上的不知道,而是積極意義的。這個東西有點像「相信」這回事,妳看不到前面是什麼,不知道前面是否有路,像開夜車一樣,黝黑不見五指的路,只能在車燈照射下前進,我們前進,不是因為整條路都被照亮了,所以我們得以前進,而是在每一次的前進中,光線的照明範圍也隨往前推移,我們始終可以懷疑前方是否有路,也可堅信前方必定有路,然而最大的信任是來自於自己每一步的移動都讓光也往前移動,因此我們得繼續下去。所以一旦失去了光照,失去了自身的光亮,也就失去了自己前進的路。

然而,從其他角度來說,路是在的。因為有地圖證明路的存在。很多書也都記載了自我探尋之路可以以各種交通工具上路。然而這些明證都與你無關,你如果不開車燈,你仍然無法上路。(雖然聖經裏說,上帝是你摸黑都會碰得到(註1)。)換言之,不對自己提問,你就不會走上這條路。而提問,讓我們再回到前面所說,一旦開始就不要停,不要車開到一半,突然覺得,還是別開了吧,也許根本沒路,也許地圖錯了,也許資料很久沒更新等等。

沒有「也許」,在你的車燈範圍內有路你就走。不相信地圖沒關係,但至少可以相信車燈(換言之,自己每一步的真實感受)。

也是一種「相信」

《希伯來書11 :1-3》「信心是確知希望必然實現,是不見的事實的明證。古人有這樣的信心就得了見證。我們有信心,就看出萬事萬物全憑上帝的話語安排,所以現在看得見的都是出於看不見 。」( « Hébreux 11 :1-4 »:La foi est l’attente assurée de choses qu’on espère, la démonstration évidente de réalité que pourtant on ne voit pas. C’est par le moyen de cette (foi)- là, en effet, qu’il a été rendu témoignage aux hommes d’autrefois. Par la foi, nous comprenons que les systèmes de choses ont été mis en ordre par la parole de Dieu, de sorte que ce qu’on voit est venu de choses qui ne paraissent pas.)

信心是未來的事實,現在看不見叫信心,未來實現了叫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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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使徒行傳17 :27》「好叫他們尋求真神,只要探究就能找著,其實他離我們各人都不遠。」( « Actes 17 :27 » Pour qu’ils cherchent Dieu, si toutefois ils le cherchent à tâtons et le trouvent réellement, bien qu’en fait il ne soit pas loin de chacun de nous. ) cherchent à tâtons :摸黑地找

*是不是也要補充一下,跟朋友去練過一次法輪功的事。感覺也不錯,只是熬了一夜,早上 大清早去練功、靜坐還真有點吃不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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